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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票据数字化协同服务业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7 09:35:42  浏览次数: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保险理赔票据数字化协同服务采购

供应商征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保险理赔票据数字化协同服务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规模: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保险理赔票据数字化协同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服务内容:全面推进2017-2024年之间全省未抵扣历史纸质增值税专票清单交付第三方公司筛查清理,各中支机构于每月初提供当期可抵扣清单并交付第三方公司进行线下签章回收,本项目发票回收总税额抵扣部分1700余万元,实际发票回收总税额抵扣部分按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发生为准。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服务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4投标人具有发票回收专业系统合法使用资质(具有相关专利授权合法使用)。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如若发现隐瞒,取消供应商资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存在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的子女、配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在招标人任职情况。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在参与采购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给予招标人或者招标工作组成员财物以及非财产性利益,采用围标、串标、串通、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成交的;

12)在参与采购活动中,不遵守招标人有关信息安全保密条例,导致招标人商业和技术等秘密泄露的;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待定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国人寿大厦

联系人:浦欣

联系方式025-68167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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