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省分公司
理赔反欺诈公估
供应商采购文件
中国人寿财险山西省分公司
2022年6月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简称中国人寿财险山西省分公司,下同)拟对理赔工作涉及风险案件调查进行招标(车险、非车险风险案件调查、已赔付的疑似保险欺诈案件的调查取证及追偿),现向贵单位发出投标邀请,若同意有关要求,请参加投标。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招标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二、招标地点:太原市劲松路3号中泰广场21层中国人寿财险山西省分公司。
三、招标名称、招标内容以及招标区域:
(一)招标名称:中国人寿财险山西省分公司全省理赔反欺诈公估合作供应商招标,主要服务项目为车险、非车险风险案件调查、已赔付的疑似保险欺诈案件的调查取证及追偿。
(二)招标内容:
中标人负责完成招标人理赔风险案件的调查(含车险、非车险风险案件调查、已赔付的疑似保险欺诈案件的调查取证及追偿);
(三)招标区域:
中国人寿财险山西省分公司承保的理赔风险案件,以及山西省内出险由中国人寿财险其他机构承保委托处理的案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参与投标的单位可以通过电话或邮箱联系招标联系人,由招标联系人将相应的招标文件免费发送给投标单位。
五、投标联系方式:
地址:太原市劲松路3号中泰广场21层中国人寿财险山西省分公司。
联系人:张镇鹏
联系电话:0351-2111953 15035146236
邮箱:zhangzhenpengax@ax.chinalife-p.com.cn
联系人:王道义
联系电话:0351-4190422 15110506313
邮箱:wangdaoyi@ax.chinalife-p.com.cn
六、投标截止时间:请于2022年6月10日15时前将密封并盖章的投标文件,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至招标联系人,逾期恕不接收。
七、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
(二)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投标人条件
(一)具有保险公估、商业调查、市场调查、商务咨询、风险咨询、信息咨询、管理咨询、风险评估、保险公估、律师事务所等(其中之一)的资质(公估公司,需在当地银保监会有备案记录);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四)投标人须在山西省有服务能力,且属于正常营业状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社会资源;
(六)最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以下编写要求,否则视作为废标。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书;
2.投标报价单;
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4.相关服务的承诺及说明(承诺服务区域及时效);
5.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及概况;
6.主要业务流程、管理制度、服务计划和内部考核方案;
7.提供代理保险公司保险理赔风险调查3个经典案例(2个车险、1个非车险);
8.提供经验及优势简介(简单介绍);
9.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资料。
(二)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2.投标报价不高于以下标准:
(1)案件未破获或无法证伪的,以中标人提供调查报告为准,无调查费用。
(2)经中标人独立开展调查工作破获案件,奖励费用按实际减损金额(甲方确定)的20%计算,拒赔减损金额在万元以下的案件每案基础调查费为500元,拒赔减损金额万元以上的案件无基础调查费,单笔案件奖励费用上限为5万元;追偿案件按照实际追回金额的20%计算。
(3)以上费用标准为最高限价。
(三)有关投标的其他规定
1.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幅面规格A4并装订成册,副本可用复印件。投标文件须一式2份(正本1份,副本1份),分别加盖“正本”“副本”印章。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文件中不允许加行、涂抹或改写。若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方可生效。
3.投标文件封面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投标文件应装入同一密封袋内,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邮箱、联系电话、联系人。
5.提供电子版(PPT格式)投标人介绍,包括并不限于公司整体情况、资质、业务范围、队伍、优势、资源、业绩、经典案例等。
四、评标
(一)评标方式
1.评标小组:招标人将依照《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第三方资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小组。
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有关制度和招标文件要求,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独立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评标主要内容:对投标文件的初审、质疑、综合评审、择优定标。
(二)评标标准
1.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报价合理。
3.具有综合竞争优势。
4.原合作单位评价良好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
(三)评标细则
1.评标小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进行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议。每个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即为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委评分可保留1位小数,评标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
2.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
评选项目 |
分值 |
评选标准 |
网点覆盖度 |
20 |
覆盖全国范围 得20分 |
≥8地市 得15分 |
||
≥6地市 得10分 |
||
≥3地市 得5分 |
||
调查能力 |
40 |
以下分项分值10分 |
实力与行业经验 |
||
社会调查资源 |
||
专业的调查队伍 |
||
无不良执业记录 |
||
市场口碑 |
10 |
该项目由理赔条线调研评价得分 |
主体合作情况 |
10 |
大于等于4家 得10分 |
小于4家大于等于2家 得5分 |
||
价格 |
10 |
根据减价差额评定,差值越大评分越高 |
历史合作业绩 |
10 |
根据与我司或系统内历史合作业绩情况进行评分 |
合计 |
评分由集中采购委员会评委打分,结合供应商招标文件资料进行综合评价。
五、授予合同
(一)招标人在授标时的权利
若投标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有权选择其他采购方式。
(二)中标通知
1.招标评审小组确定中标单位后,由招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
2.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不解释落标原因,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三)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
2.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未按规定签订中标合同,或要求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转包者,招标人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投标人应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招标人可另选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或另行招标。
3.双方合同签订之后,招标人有权对认为有需要补充的情况要求签订补充协议,对原流程或合同进行修改,投标人不得拒绝。
附件1:投标报价单
序号 |
项目 |
费用 |
||
1 |
未决 |
基础调查费用(元) |
减损金额万元以下(包含10000元) |
500元 |
2 |
减损金额万元以上 |
0元 |
||
4 |
拒赔减损奖励 |
奖励比例(%) |
20% |
|
8 |
个案费用上限(元) |
5万 |
||
12 |
已决 |
基础调查费用(元) |
含省内与省外、车险与非车险 |
0元 |
13 |
追偿奖励 |
奖励比例(%) |
20% |
|
注意: 3.已决赔案采用“无效果,无报酬”的风险代理合作模式(无基本调查费、差旅费、工本费、劳务费等)。 5.未决案件以实际拒赔、减损金额计算风险奖励;已决案件以实际追偿到账金额计算风险奖励。 |